洪泽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减免项目审批费用”操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29 来源: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
1、县政务服务中心内环评、勘测、审图、环境监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对县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实行即到即办制度。
2、县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不承担环评、勘测、审图、环境监测等中介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3、环评、勘测、审图、环境监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对县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所做服务工作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代表县政府购买并支付相关费用,产生的费用按最低标准执行。
4、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年初以“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中介费用”项目名称向县财政申请专项资金预算,县财政年初将项目资金拨付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账户,年底决算后多退少补,建议该专项资金年度试运行预算为30万元。
5、 对盘活我县存量资产、置换闲置厂房、腾笼换鸟类工业项目办理手续需缴纳的县级相关规费,县级相关部门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