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阶段我县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结合中央、省相关政策,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设立县、镇两级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
(1)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软件、信息服务业和两化融合。
(3)物联网产业发展及应用。
(4)产业集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
(5)绿色制造重点工程和示范企业。
(6)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开拓。
(7)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服务环境建设。
(8)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二、设立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基金由县财政出资设立,省财政按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合作银行根据协议按资金池额度的一定比例放大,安排信贷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贷款出现损失并经确认后,由合作银行和资金池按比例分担损失。
三、设立洪泽县PPP融资支持基金。
基金可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入企业和政府共建PPP项目,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我县“苏科贷”工作。
我县于201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洪泽县科技成果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洪政发〔2011〕80号),设立县级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划拨资金存入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江苏银行专户,基数400万元(实际到帐200万元)。
建议进一步扩大“苏科贷”规模,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洪泽县财政局
201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