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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泽区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来源: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

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各有关单位:

  《洪泽区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洪泽区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引导全区金融机构围绕既定目标,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根据《淮安市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及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洪泽区各银行机构、银信担保公司、淮安市洪泽区中小企业应急资金互助会。

  二、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项及加减分项,基本分项目总分为100分。基本项主要包括:信贷投放总量、信贷投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接、营商环境及政府交办事项。其中信贷投向包括:制造业贷款、国有平台公司贷款、涉农贷款、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

  (一)信贷投放总量(20分)

  主要从月均增量、月均增幅、月均余额三个细化指标进行考核,分值按照4:3:3比例进行分配。考核以人行统计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被考核银行机构本项指标最高值的得满分,其余按占最高值比例计分。月均增幅超过100%的原则上按100%进行测算,月均增量、月均增幅为负值的不得分。

  (二)信贷投向(60分)

  1.制造业贷款(30分)。按照增量、增幅各15分考核,实行无量纲化计分。制造业贷款较年初净下降的不得分。鉴于农发行属政策性银行,未纳入制造业贷款考核,以各行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2.国有平台公司贷款(15分)。对平台公司提供单笔贷款500万元以上的新增贷款,每贷款500万元计0.5分,上限15分。

  3.涉农贷款(10分)。按照增量、增幅各5分考核,实行无量纲化计分。涉农贷款较年初净下降的不得分。

  4.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5分)。主要考核我区列入2019年市重特大项目和“158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的实际投入月均余额,实行无量纲化计分,总分5分。

  (三)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接(15分)

  本指标主要包括区级商业银行机构年度平台注册企业目标完成率(7分)、累计解决融资需求笔数(4分)、解决融资需求金额(4分)三项细化指标进行考核。被考核银行机构年度平台注册企业目标数由区金融管理机构予以明确,由被考核银行机构向区金融管理机构申报平台注册企业目标完成情况并经区金融管理机构审核确认;累计解决融资需求笔数和解决融资需求金额以淮安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系统统计数据为准。上述三项指标中被考核银行机构指标值最高的得满分,其余按占最高值比例计分。鉴于农发行、银信担保公司、淮安市洪泽区中小企业应急资金互助会无此项业务,以各商业银行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四)营商环境及政府交办事项(5分)

  根据各单位实际完成情况计分。

  (五)加减分项

  加分项:突出税收贡献,按照增量、增幅各5分考核,实行无量纲化计分,上限10分。

  减分项:因银行原因而发生国有资产损失的,每损失50万元扣1分,上不封顶。未及时完成区政府交办任务的,酌情扣分。

  三、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会同财政局、人行、督考办等部门组织开展,考核结果报请区领导审定。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关系,联系区外银行对我区项目投放的贷款,全额算入该行实绩总数。

  (三)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考核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考核奖金主要用于奖励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为金融工作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如企业上市、股权融资等。

  (四)对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被考核金融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附则

  (一)本办法操作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如政策性因素等,严重影响该机构分值的,由区金融管理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研究审定。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洪泽区2018年度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办法》(洪政办发〔2018〕44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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